唐酒卿《將進酒》

書名:將進酒

作者:唐酒卿

評價:★★★★★

# Tag:古代、權勢鬥爭、亂世英雄、群像、大長篇

文案:

浪蕩敗類紈絝攻vs睚眥必報美人受。
惡狗對瘋犬。

中博六州被拱手讓於外敵,沈澤川受押入京,淪為人人痛打的落水狗。
蕭馳野聞著味來,不叫別人動手,自己將沈澤川一腳踹成了病秧子,誰知這病秧子回頭一口,咬得他鮮血淋漓。
兩個人從此結下了大樑子,見面必撕咬。

“命運要我一生都守在這裡,可這並非是我抉擇的那一條路。黃沙淹沒了我的手足,我不想再臣服於虛無的命。聖旨救不了我的兵,朝廷喂不飽我的馬,我不願再為此赴命。我要翻過那座山,我要為自己一戰。”

1v1,HE,HE,HE。

【預警】
1、主cp蕭馳野x沈澤川,蕭攻沈受。
2、有條百合線,還是重要角色。
3、攻比之前幾本的哥哥們更加混帳。
4、作者是個沒文筆的大魔王,練節奏。

 「蘭生玉階淡然之,舟渡苦海驅無涯」 

 

如果有人要問我,將進酒是一本怎樣的小說,我會說:「這是一個王朝衰敗,向死而生的故事」

整本書以沈澤川為主角展開,但卻不是一人事,重點從來都不再沈澤川如何從一介罪臣之子,逆天改命,成為一代皇帝。

貫穿二十年,甚至三十年間的時光長河,大周王朝,經歷四代帝王,官宦、權臣、世家、將帥,所有人都參與在其中,沈澤川只是當中的一個環節

人人身處在時代洪流中,身不由己,或同流合污,或隨波逐流,或奮起抵抗,或力挽狂瀾

有人作忠臣,有人為叛賊,有人殉道而死,有人中飽私囊,在這之中卻無關對錯,只有立場的不同。

 

【精湛的群像故事

我很佩服作者能把每一個角色都寫得有血有肉,在短短幾章之間,就勾勒出一個小角色應有的性情形象

從朝中重臣:薛修意、海良宜、孔湫、江青山

到沈澤川的幕僚:姚溫玉、喬松月、齊連惠、孔嶺

至將領:陸廣白、戚音竹、蕭既明

他們每一個人都有著屬於自己的故事,你很難去討厭這當中的哪一個人。

如薛修意,他毒害姚玉,逼迫過蕭馳野,鬥敗過沈蘭舟,本該可恨,但他將天下蒼生皆當作棋子,連同自己的性命放在其中,一不求名,二不求利,所求所搏的是大周未來的可能性,最終至死不悔。


將進酒的故事裡沒有反派

八城世家排除異己,利慾薰心造就了大周的滅亡,該死。

阿木爾所帥的邊沙十二部,燒殺擄掠,踏滅過無數百姓,該殺。

但最終,當世家頹敗,阿木爾戰死,並不大快人心,留下的是秋風落葉般的寂寥。

將進酒是一個屬於很多人的故事,太多的角色,太多的悲歡離合,太多人不同的想法身份交織在一起,造就了這樣的故事

作者卓越的文筆,栩栩如生的角色們,席捲著所有人,連讀者都不能倖免的為裡頭的角色歡喜哭泣。

 

【劇情介紹

故事分為三卷,第一卷裡交代了主角自死地,向死而生,從絕境裡興起

中博兵敗,罪魁禍首沈衛身死,一朝間失去兄長師母的沈澤川,以罪臣之子的身份入都,世人唾罵,背負著四萬條人命罪孽,沈澤川活著卻也死了。

他沒有死在獄中的嚴刑逼供下,沒有死在朝廷的杖責裡,更沒有死在蕭馳野的一腳之下,卻死在了自己手裡。

日復一日,他一遍遍的凌遲自己,終於殺死了沈澤川,從此世上在無沈澤川,只有沈蘭舟

他失喪了自我,在血肉之軀下是以仇恨為活的惡鬼。

唐酒卿《將進酒》
 

蕭馳野,是統管離北鐵騎的狼王蕭旭方的次子,他有驚天地才幹,狼的凶戾與貪性,卻因為兄長替沈衛收拾善後,立下的赫赫戰功,引來朝廷忌憚,不得不留在闃都為質。

他恨沈衛使他離開離北遼闊的草地,從此自由的風離開了寬廣的天,遠離了洪雁山,驍勇善戰的蕭策安,隱去鋒芒成了玩世不恭的蕭二。

沈澤川是罪孽纏身的囚徒,蕭馳野是困鎖的雄鷹,瘋狗對上惡犬,他們彼此憎惡,勢如水火,卻又不可自拔的彼此吸引,世上在無二人如他們同病相憐。


    “你想不想瘋?”沈澤川眼神癲狂,他呢喃著,“你敢麼?撕爛我試試看啊,蕭二,我才不在乎。”
    蕭馳野緊繃的弦“啪”地斷掉了,那已經洶湧的波濤轟然湧出。他在這嘲笑和煽動裡,狠狠地壓住人,像是咬住沈澤川一般地吻了回去。
    色欲混雜著殺機,仇恨糾纏著憐憫。他們兩個人到底誰更可恨,誰更可憐?
    潮濕的吻裡交錯著舌,蕭馳野吻沈澤川,沈澤川竭盡所能地回應他。唇齒間有曖昧的舔舐聲,欲望燒掉了兩個不正常的人。
    蕭馳野捏著沈澤川手腕的手掌忽然放開,把他托著背部帶起來,要親密無間地相抵。
    相互憎惡啊。
    給對方染上屬於自己的骯髒的汙色,讓仇恨也變成扯不斷的線。
    這樣活著太痛苦了,黑夜裡的咆哮只有自己一個人聽,不如撕咬在一起,血淋淋地成為一種依靠。
    這命已經夠爛了。

 

最初是色與慾的驅使,沈蘭舟這人,陰狠詭詐,桀驁難馴,偏生的勾人魂魄之貌,渾身都長在蕭馳野的喜好之上。

而蕭策安的自由無畏,是沈澤川這輩子都不可能在擁有的事物,是黑暗中的一縷朝陽,承載了他觸不可及的夢。

他們在交鋒間彼此試探,在撕咬間發洩苦痛,在情與慾中掙扎。

第一卷裡,他們初識時糟糕的開場,不同的立場相互鬥爭,最後相愛相殺,與此同時,在闃都世家與帝王臣子的權勢紛爭中,沈澤川以罪臣之身,展露頭角,與貴族子弟鬥法,與蕭馳野亦敵亦友,在陰謀詭計間殺出一條血路,是我個人最愛的一卷。

尤其一卷末,作者以一種悲壯的方式,呈現出大廈將傾,朝代頹敗之感,蕭馳野被迫叛逃流亡,沈澤川棋差一著,滿盤皆輸,齊連惠身死道消,他們掙脫困鎖,於逆境中重新開始,奮起向前邁進。

p1628301803_485type_jpeg_size_1900_100_end.jpg_b

【第二卷:群雄割據

二卷裡,亂世已起,枷鎖雖除,可蕭馳野要回離北困難重重,沈澤川要奪取中博六州,道阻且長,兩人於重重困境中攜手前行。

恩師之死,擊潰了沈澤川的心房,蘭舟一聲又一聲的好痛,簡直敲碎了讀者的心。:゚(;´∩`;)゚:。

齊連惠之死,闃都中殺出重圍,是筆墨之重的一筆,沈澤川自此真正認準了蕭馳野,從此沈澤川做蕭馳野的後盾,休戚與共。

若說一卷是風起雲湧,是初露鋒芒,二卷就是黎明前的黑夜,是艱難前行。

沈澤川與蕭馳野是最沒有主角光環的主角了,他們聰明,但敵人同樣睿智,他們強大,但敵人同樣堅毅果決,因此,他們每一步都走得驚險,走的困難。

有時候看著都替他們捏一把冷汗,甚至想跟以前嫌棄過的降智炮灰反派道歉,如今方知道,比智能低下的反派更可怕的是,智謀遠慮老謀深算的敵人 ಥ‿ಥ

以後再也不敢嫌棄那些廢物反派了orz

這部就沒有一個角色是笨蛋的,哪怕是酒囊飯袋的紈褲韓靳,帶兵攻打蕭二,都需要蕭馳野裝作虛弱矇騙,才會落入圈套。

卷二,是主角們最艱辛的一卷,也是策安最慘的一卷,作者不愧是作者,虐完蘭舟,接著虐策安,好個夫夫連打組合拳╮(╯_╰)╭

蕭馳野兵敗於哈森,蕭方旭身首異處,離北的神話崩塌,阿木爾野心勃勃,邊沙早已虎視眈眈,刻不容緩,故事進入了亂世,群雄割據的時代。

沈蘭舟於中博崛起,蕭馳野以慘痛代價成長,闃都迎來女帝,世家與寒門的內鬥白熱化,蘭舟跟策安共進退,相互成就彼此。

p1628301806_921type_jpeg_size_1064_49_end
直到第三卷,故事的終章,最終之戰,平定亂世。

整個故事險象環生,因為主角光環不明顯,作者發便當不手軟,角色一個賽過一個的聰明,所以哪怕知道蘭舟會是最後贏家,也很難猜中過程的變化,跟哈森對戰,乃至兵臨女帝城下,不到最後一刻定江山,不敢放鬆,生怕作者來個回馬槍,但也因為作者寫實的手法,成功讓讀者沉浸在整本書的世界裡頭。

 

【出彩的女性角色

而書裡的女姓角色塑造另人眼目一亮,從花太后,啟東將帥戚音竹,花香漪,乃至女帝李劍霆,她們生為女子,面臨更為艱困的環境,卻如頑石裡掙扎的小草,綻放出屬於自己的光芒,不僅在故事中佔據一席之地,甚至影響了整個朝代的走向。

不過作者說的百合線其實很隱晦,如果不是作者特別說明是百合,我真的沒有看出來,戚帥跟三小姐的感情線,只會以為他們是很好的朋友XD

 

故事裡有四個角色的死亡,讓人心痛:東宮帝師齊連惠,離北狼王蕭方旭,無名將領尹倉,璞玉元琢姚溫玉

他們有的死得其所,有的死的突然,但無一不死的讓人痛徹心扉

特別是姚溫玉,如天上的雲彩,風光霽月的翩翩公子,被人輾碎了扔地裡頭,卻仍舊在有限的生命中,下完了最後一場棋,完成了師長的遺志,走完了最後一步路,但是他和喬天涯真的太可惜了,連最後一面都沒見上,哪怕我有心理準備,但是松玉這對cp真的只能感嘆一聲可惜

松玉作為副cp,兩人情感描寫戲份不多,兩人同為出身尊貴,下場落魄,但相愛時卻已經註定不得善終,每一分每一秒的相處都是偷來的時光,他們的時間只能用倒數來計算,註定be天人永隔的cp

一死一活的結局真的太慘了QAQ

 

【策舟的神仙愛情

相較於松玉似琉璃,似鏡花水月般註定分離的愛情,我還是更喜歡策舟濃烈的同生共死。

我愛沈蘭舟的睚眥必報,他的狠毒瀲灩,他的梟雄氣度,他如水中的月影,在粼粼波光底下是暗潮洶湧。

在兩人的關係裡,自始至終,蕭策安才是那把鞘,他是沈蘭舟的安定劑,讓沈蘭舟收斂起一身的瘋狂與殘忍。

我也愛蕭策安的氣宇軒昂,愛他的乖戾強大,愛他對蘭舟的佔有保護,他是年輕氣盛的狼王,饑餓轆轆,卻認準了沈川澤一人,他不再需要離北的天,他只需要千金難買的蘭舟笑。

他們相互扶持,相互依偎,相互舔舐傷口,相愛相守直到永恆,是我最憧憬的一種愛情。

01
將進酒的劇情緊湊,人物飽滿,作者文筆斐然且世界觀宏達,角色眾多,有許多的鋪陳埋梗,直到最終才揭露,因此只看一遍恐怕無法全部弄懂,故事有許多之處,值得細細品味,反覆閱讀。

不論是烽火連天的戰亂,朝廷上的刀光劍影,外族入侵的膽戰心驚,在作者的筆下上演著一幕幕的畫面

這是屬於將進酒的故事,屬於那個時代的故事。

 

唐酒卿《將進酒》

 

arrow
arrow

    繁星點點(Uha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